根据《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(第三批)暨中小学教师公告》要求,2023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(第三批)暨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已完成。现将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及笔试安排公告如下:
一、资格审查初审
(一)核减岗位招聘计划
BZ230508岗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原计划笔试开考最低比例要求,依照有关规定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至1人,组织实施笔试。
(二)初审通过人员名单
《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(第三批)暨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》(附件)
二、笔试安排
(一)领取准考证
请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(含有效的《二代临时身份证》)、一寸免冠照片,于2024年1月13日(星期六)16:00-18:00到新疆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大厅(新市区新医路127号)领取笔试准考证。请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规划,按时领取准考证。
(二)笔试时间、地点
笔试时间:2024年1月14日(星期日)10:00-12:00,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。
笔试地点: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,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。
笔试成绩查询:笔试结束后,请登录新疆师范大学主页“通知公告”栏目查询笔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。
新疆师范大学(昆仑校区)地址: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,可乘坐BRT-2、BRT-3、59、304、302、502、535、701、916路公交到新疆师范大学下车。
附件: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(第三批)暨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.xlsx
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
2024年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