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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配置与规划办公室

行政楼二楼228

0991-4112133

业务职能:

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,建立健全校人事管理制度,积极开展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,组织及监督贯彻执行;

2.负责全校人员编制管理工作,内设机构定编定岗工作;

3.负责全校岗位设置、岗位聘用和岗位聘期考核工作,负责岗位等级变动工作;

4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,校内调整、调动和借调等工作;

5.负责组织进行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招聘、录用、辞职、开除和军转干部的安置等工作;

6.负责校聘人员的招聘、录用、辞职、管理等工作;

7.负责教职工合同的签订、续签、解除以及合同的管理、存档等相关工作;

8.负责教职工的入职、试用期的考核、转正定级工作;

9.负责高级专家延聘、退休教职工返聘等工作;

10.负责工人技术晋升等级考核,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;

11.负责人事信息管理,维护教职工基本信息库建设等工作;

12.负责学校各部门人事相关报表的统计和数据的提供;

13.负责人事处公章及学校钢印管理,出具教职工在职信息证明等;

1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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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引进与绩效考核办公室(博士后工作办公室)

行政楼二楼226

0991-4112132

业务职能:

1.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、博士后工作和绩效分配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,围绕学校中心任务,全力引进高质量青年博士、博士后研究人员和高层次人才,做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工作;

2.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建设、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指标制定、引才渠道拓展和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管理等工作;

3.负责高层次人才全流程管理与考核评估,包括引进程序管理与实施,签订人才服务协议,落实待遇政策兑现,制定考核评价标办法,组织人才考核评估;

4.负责高层次人才保障资源的统筹协调工作,包括高层次人才的日常服务工作,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安排、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;

5.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,以及数据信息分析工作;

6.负责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,负责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和管理体系建设工作;

7.负责制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,组织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,强化考核结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;

8.负责制定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,科学设计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,组织实施二级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工作;

9.负责学校领军岗、卓越岗和重点岗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选聘和管理工作;

10.负责博士后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的制定,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与评估工作;

11.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、出站、考核和管理等相关工作;

12.负责推进校企博士后联合培养机制建设,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协作关系;

13.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专项任务,保障学校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;协助其他科室工作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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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酬与社会保障科

行政楼二楼224

0991-4112127

业务职能:

1.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福利待遇、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,制定学校有关劳动工资方面的制度和办法,并组织实施;

2.负责草拟学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,制定和完善教职工工资、津贴、绩效奖金等薪酬制度;

3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薪酬管理,包括日常全校各类人员的工资、津补贴、绩效的核算、管理、变动和发放工作。落实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、教龄津贴等基本工资结构的调整与核算。按月核算教职工工资、津补贴等,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。处理工资变动(如晋升、调岗、奖惩等)的薪资调整;

4.负责管理薪酬社保信息系统;负责自治区教育厅各类人员支出统计报表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统计报表、国家统计局劳动季报、年报等统计工作。编制薪酬报表,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;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薪酬统计上报工作;

5.负责援疆干部、退休返聘、无固定期限合同、劳务派遣等人员薪酬的审核发放;

6.负责年终绩效考核奖、年终一次性奖金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核算发放;

7.负责办理教职工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的参保、停保、转移、报销及基数核定等业务;

8.负责全校教职工采暖费补贴的发放工作;

9.负责安置残疾人年审工作;

10.落实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,包括核算教职工丧葬费、抚恤金申领及遗属生活补助发放等。

11.协助人力资源配置与规划办公室审核退休人员档案,并办理退休审批业务及社保业务的衔接。负责离退休人员补贴的确定、调整、发放工作。

12.负责处室预算工作;

13.负责开具全校教职工工资、社保证明。

14.配合计财处完成工资发放、税务代扣;协同各学院、部门处理薪酬相关问题。

1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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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(综合科)

行政楼二楼226

0991-4112130

业务职能: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档案管理的指示与规定;

2.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建档、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和统计分析工作;

3.负责定期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工作;

4.负责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,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;

5.负责规范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、借阅和传递工作;

6.负责办理调动、辞职人员档案转递、相关材料及业务文件的交接、归档等工作;负责定期向学校档案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工作;

7.负责配合调查档案造假、涂改等违规行为,确保档案真实可靠;

8.负责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等会议议题整理及材料准备报送工作;

9.负责汇总处务会议题,整理会议纪要并督办落实。

10.负责部门综合协调、业务督办、信访接待、部门总结工作、以及联络机关党委和校工会工作;

11.负责“访惠聚”、结亲活动、“三进两联一交友”活动材料报送;

12.负责部门保密工作、固定资产管理、网站维护、文(信)件收发工作、日常财务报账工作;

13.负责审核教职工请假、探亲假;统计不在岗人员名单,统计登记工作;

14.负责工作证、退休证的制作、发放及补办工作;

1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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