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下放自治区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聘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新人社发〔2018〕27号)精神,经学院申请,本人同意,并经学校审议研究,同意延聘王平教授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。
监督电话:人事处 4112133
纪 委 4113502
人事处
2025年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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