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第四届新疆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3-09-03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,培养高素质青年教师队伍,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,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工会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》(新教工〔2023〕14号)要求,现将第四届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竞赛宗旨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、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,引导我校青年教师钻研课堂教学、更新教育理念、创新教学方法、优化教学过程,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,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。

二、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

(一)竞赛学科

本次竞赛共四个组别:

第一组为文科:01哲学,02经济学,03法学,04教育学,05文学,06历史学,12管理学,13艺术学;

第二组为理科:07理学;

第三组为工科:08工学,09农学;

第四组为思想政治课专项。

(二)参赛对象

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,参赛教师需符合年龄规定(三十九周岁及以下,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)。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,近5学年(2018-2023学年)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。

三、赛程安排

(一)竞赛报名

2023年9月4日前,各学院提交《第四届新疆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》(附件1),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张宁OA、纸质版盖章后交送至行政楼215室。

(二)材料提交

2023年9月6—10日,参赛选手将个人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336020156@qq.com。材料文件夹命名为“参赛组别+姓名”,材料中包括一份教学大纲、5份教学设计和对应的教学反思(须对每课时教学设计命名)。

(三)材料审核:2023年9月11—13日

(四)比赛时间:暂定2023年9月16日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

四、竞赛流程与材料要求

(一)竞赛流程

以“上好一门课”为竞赛理念,该课程实际学分不少于2个学分(含2个学分)。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、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,三部分分数分别为20分、75分、5分。

1.教学设计(20分)。教学设计是指以1个学时为基本单位,对教学活动的设想与安排。主要包括课程名称、学情分析、教学目标、教学思想、课程资源、教学内容、教学重点与难点、教学方法与工具、教学安排、教学评价、预习任务与课后作业等。

选手需提交参赛课程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方案,评委将对整套教学设计方案进行打分。

2.课堂教学(75分)。“无生”课堂教学规定时间20分钟,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、教学组织、教学语言与教态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评审。参赛选手需准备5个与教学设计相对应教学节段的PPT的。

3.教学反思(5分)。参赛选手需从教学理念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,提交5份与教学设计相对应的教学反思材料(每份500字以内)。要求思路清晰、观点明确、联系实际,做到有感而发。

(二)评分规则

教学设计、课程教学、教学反思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。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,选手三个部分的得分相加为最终得分,每部分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。

(三)材料要求

所有提交的参赛材料格式统一为PDF格式。文本格式要求正文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加粗;二级标题用4号黑体加粗;三级标题用小4号黑体加粗。正文内容用小4号宋体,1.5倍行距。

五、竞赛奖项设置

学校将按照各学科组参赛教师综合成绩排名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具体奖项以公示为准。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,各学科组推荐前2名参加自治区比赛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为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,选手在准备竞赛材料时,不得出现姓名、学院等任何与个人相关的信息,否则成绩无效;根据参赛需要,选手可使用教学模型、挂图等教具。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8月28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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