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酬与社会保障科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教职工薪酬管理工作;
二、负责教职工岗位变动待遇兑现工作;
三、负责教职工绩效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;
四、负责离退休人员丧葬费、抚恤金等审核发放工作;
五、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申报、个人账户建立、信息变更或注销、关系转移等工作;
六、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、协调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业务等工作;
七、负责教职工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申报和待遇落实工作;
八、负责非在编人员(同职级)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;
九、协助劳务派遣公司完成劳务派遣人员管理、待遇兑现等工作;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